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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男子承認區議會選舉期間在社交媒體轉載貼文,煽惑他人杯葛區選,判囚兩個月,緩刑18個月。
案發去年10月31日,任職電腦程式員的38歲被告文榮鋒,在他個人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則原本由黃世澤發布的貼文,並附有一項黃世澤呼籲杯葛區選的直播影片連結。
被告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時指,罪行性質嚴重,但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判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