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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涉及元朗721暴動案續審,控方傳召當晚帶隊到元朗站的警方指揮官作供。他指見到站內有穿深色衫的人,神態驚恐,但無留意白衣人有沒有手持木棍。
審訊第16日,控方傳召時任警方元朗分區助理行動指揮官李伯豪作供。他指當晚約11點15分,率領快速應變部隊從元朗西鐵站G出口進入大堂,看見有穿深色衫的人坐在地上,神態驚恐,有人哭泣,亦見到有多名穿淺色衫的人跑過。
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見到大批白衣人沿扶手電梯往下離開車站,警員到場時,白衣人立刻轉身向上跑。他供稱沒有截查這些人,亦沒有留意他們手持木棍。
李伯豪又指,白衣人案發前在雞地聚集時,當晚有13名便衣警員組成偵查部隊,在鳳攸北街監察白衣人。
辯方問李伯豪,當晚十時許,在元朗站站長室的便衣警員是否曾向他匯報F出口有30人持棍,並有一名男子在站內被多名白衣人襲擊。李伯豪指不記得。
辯方亦向他指出元朗警區曾向警察總部申請增援,但被否決,並需派過百名警員到港島,監察7月21日的示威情況。
李伯豪指,元朗警區在21日仍可以動用40至50名快速應變部隊軍裝警員。
案件星期三續審,李伯豪將繼續接受辯方盤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