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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目前不揣測是否會啟動國安法第55條,把國安法案件移交內地審理,強調國安法的一般原則是由香港行使管轄權,第55條只是例外性條款。
林定國:「一般而言,所有觸及國安法的案件都是由香港行使管轄權,例如我們是由警方進行調查工作,由香港的律政司、不是內地的檢察院,是香港警察、不是內地公安調查,是香港的律政司、不是內地的檢察院進行檢察工作,是香港、不是內地的法院審訊。這是一般而言,寫得非常清楚,只是我們有例外情況,在非常特別嚴重的情況下,有第55條確保國家安全的案件可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