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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前年要求全體公務員簽署效忠聲明,一名助理稅務主任多次去信,要求政府解釋簽署的必要性,最終遲交聲明,被勒令提早退休,他申請司法覆核被駁回。
前助理稅務主任王秋明前年入稟高等法院,認為局方沒有合理原因不接受遲交,亦沒有解釋勒令退休原因,要求推翻局方決定。
法官高浩文頒下判詞指,王秋明雖然最終有簽署聲明,但是遲交半年,即使他多次去信公務員事務局詢問簽署聲明必要性及違反聲明定義,信中用詞頑固,不代表是真誠詢問及嚴肅對待聲明,又指如果私人公司僱主認為員工不遵守公司核心價值,都可以合理地預期僱主會解僱他。政府若嚴重懷疑王秋明無法遵守公務員核心原則及承諾,終止聘請是合邏輯,決定駁回上訴,王秋明要支付所有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