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海難調查委員會主席倫明高,拒絕律政司要求押後的申請,決定下星期三正式研訊。
各方的代表律師和遇難者的家屬,早上抵達舊政府總部出席研訊。
律政司早前提出,研訊可能會影響日後的刑事審訊,要求押後。委員會主席倫明高認為,在刑事審訊中,陪審團只就法律觀點作判斷,相信負責的法官,會有足夠知識引導陪審團作考慮。
至於港燈及港九小輪的代表律師指,太遲才收到文件,令他們不夠時間準備。倫明高反駁說,專家報告主要講述撞船後發生的情況,以及南丫四號為何在短時間內下沉,而當日的海上雷達紀錄,亦已獲准作證,相信不會有大爭議,律師毋須特別花太多時間去準備。
倫明高決定本月十二號,正式就海難事件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