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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前警長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逾76萬元貸款,承認欺詐罪,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羅志民聽取判刑後,奔跑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
案情指,他涉嫌在2017年至2020年先後向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四筆貸款,涉及逾76萬元,其中在首三份申請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借貸,但當時他要向兩間銀行及一間財務機構償還數十萬元貸款,又在第四份申請中少報每月需還款金額。
他承認四項欺詐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考慮到被告沒有刑事紀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