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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去年3月,深井一名女嬰從天橋被拋下,女嬰母親早前承認一項殺嬰罪,判處兩年感化令。
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報稱任職秘書的42歲被告梁嘉儀,早前承認於去年3月4日早上從深井一條天橋拋下約兩星期大的嬰兒,導致嬰兒傷重不治,事發後一直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她去年誕下約5磅重的女嬰,其後對照顧女嬰感到焦慮不安,事發前曾向丈夫提及想自殺及殺害女嬰,丈夫勸她不要胡思亂想。
法官杜麗冰指,案件是一宗令人痛心的悲劇,嬰兒出生一般是開心事,但對部分人而言是噩夢,法官接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處兩年感化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