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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良局虐童案 認罪女職員判囚5個月4星期

保良局虐童案 認罪女職員判囚5個月4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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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良局虐童案 認罪女職員判囚5個月4星期

【Now新聞台】保良局嬰兒組虐童案,其中一名女職員承認襲擊3名幼童,判囚5個月4星期。

被告周德元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她承認4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罪。案情指,周德元於去年9月對3名幼童施襲,包括至少11次重複用手猛力推跌幼童,抽起幼童手臂,將玩具塞到其口部令頭部向後傾。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從被告的行為中感受不到求情信上所指的內容,一個有愛心、善良的人是不會作出虐待行為,雖然幼童身上沒有明顯傷痕,但事件會影響幼童身心發展,並不是即時可見,最終判監5個月4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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