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就香港數碼廣播停播事件召開特別會議,政府指,數碼廣播未能履行牌照規定,判處罰款8萬元。多名市民在會上質疑,事件不是商業糾紛,政府應該介入。
香港數碼廣播停播近一個月,政府指,數碼廣播牌照規定,沒履行24小時廣播的承諾,因此判處最高罰款額8萬。政府指,停播並不是他們樂見的。
多名出席會議的市民,指停播事件涉及公眾利益,並不是單純的商業糾紛,政府應該介入,亦有市民亦批評政府的發牌機制。
政府表示,一直有了解數碼電台的運作情況,但重申不會干預股東內部的商業爭拗,強調政府的角色是不能涉及機構的內部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