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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消息指,房委會建議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包括每兩年要申報資產,暫准居住期限亦由一年縮減至四個月,扣分制亦都「加辣」,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明日將開會討論建議。
現時公屋住戶未住滿十年,毋須就是否擁有物業、入息和資產作出申報,之後就要每兩年申報。
消息指,房委會建議取消首十年毋須申報的安排,所有公屋住戶入住後,都要每兩年就物業狀況等進行申報。若查出屬富戶,原本還有一年的暫准居住期最新建議縮減至四個月,以增加在暫准居住期間,富戶轉移資產的難度。
多個扣分項目都會「加辣」,亂拋垃圾和任由寵物便溺由扣5分變扣7分,胡亂棄置裝修廢料、損毀房委會財物更由扣7分變扣15分,兩年內扣滿16分就會終止租約。
加戶政策亦收緊,房委會建議年長租戶的戶籍如已有成年子女,則不得再額外為其他成年子女「加名」,減少公屋「世襲」問題。
同時建議授權房委會可透過公私營機構查閱租戶資料,若被發現因虛假陳述、違反租約等原因,而被收回單位者,由原本2年內不得再申請增加至5年內不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