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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房委會計劃檢討公屋富戶政策,據了解,針對有富戶在暫住期轉移資產,以重新符合居住公屋資格,房委會將考慮縮短暫住期。
現行公屋富戶政策下,如租戶入息或資產限額超出要求,房屋署會發出遷出通知書,但可酌情批出定期暫准居住證。相關富戶可以用市值租金,暫住最長12個月,之後會要求入息或資產不符的住戶立即遷走。
據了解,房委會上周舉辦集思會,指有一半持暫住證的富戶,會在暫住期間轉移資產,以符合重新入住公屋資格。
消息指會上委員達成共識,認為12個月暫住期太長,是濫用公屋的漏洞,應該要收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