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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建議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大型工程須要百分之五業主親自投票表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稱,修訂是為了令業主容易遵從,強調有決心打擊圍標問題。
政府上月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建議大型維修工程須有百分之五或200名業主親自投票表決,較2017年建議的百分之十低。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對修例內容持開放態度,又反駁有指當局打擊圍標力度不足的說法。
麥美娟:「我必須要告訴社會聽,我們民青局對於打擊圍標的決心,其實絕對不是設立法定人數的高低而定,其實在過去一段時間,我們都見到社會不斷有法團出現混亂情況。(我們)會檢視在法例下賦予我們甚麼權力,而我們在合適的情況下,都會行使這些權力,絕對不會有權不用,亦都不會坐視這些樓宇管理的混亂情況。」
對於市建局提出社會應討論是否需要立法強制樓宇保養,麥美娟認為在完成《建管條例》修訂後可以再探討。
麥美娟:「當然當我們發現有一些情況是要強制執行的話,我相信都需要在社會有一個討論。當我們要求業主盡責任的時候,都要有支援計劃給他們,所以我覺得在這方面需要有一個完善或全面的討論。」
麥美娟又說,現階段最重要是做好教育業主的工作,民政事務總署已舉辦不同計劃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