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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兩名持雙程證的內地傷殘人士在長沙灣街頭賣唱,涉嫌非法行乞被捕,兩人認罪,各判罰1500元。
手部傷殘的男被告及腳部傷殘的女被告繳交罰款後,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
案情指,兩人上星期五從內地經落馬洲來港,在長沙灣保安道街市外唱歌賣藝,其後被捕。
兩名被告沒有代表律師。男被告鍾小堅於庭上以廣東話答辯,求情時指自己在廣東省街頭賣藝為生,月入約2000元,聽朋友說來港唱歌會有人打賞,今次是第一次來港,不知道在街頭唱歌收取打賞屬違罪。
女被告李梅花就求情指,自己已婚、育有小孩,在內地以唱歌為生,月入約1000元,希望法庭念在自己不熟悉香港法律輕判。
法官判刑時指,考慮兩人因為不知情才會觸犯法例,判兩人各罰款1500元及充公他們的背包、麥克風及靠打賞得來的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