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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兩名未完成變性手術的跨性別人士,早前向入境處申請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被拒,上訴至終審法院得直。
兩名原為女性的上訴申請人,早年接受荷爾蒙治療及胸部移除手術,但未有完成移除子宮卵巢等手術,而二人在英國護照上性別為男性。
他們早前向入境處申請更改身份證性別,但遭拒絕,兩人先後上訴至高院,原訟庭及上訴庭均敗訴,再提出終極上訴。
終審法院五名法官頒布書面判詞,指現時更改身份證性別的準則是違反香港人權法案第14條下的規定,故屬違憲,一致裁定兩人上訴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