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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男警員在查案期間,訛稱市民拒絕落口供,並偽冒市民撰寫電郵,被裁定公職行為中失當罪成,判監6個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溫志煒涉嫌在2019年3月至6月,調查一宗盜竊案期間,訛稱與案件有關的市民拒絕落口供,並偽冒該名市民撰寫投訴電郵,導致該案的調查延誤及終止。
裁判官曾宗堯指,案件性質嚴重,對司法程序構成潛在影響,同時打擊市民對警隊信任,被告犯案並非一時衝動以及沒有悔意,判處即時監禁6個月,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