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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人大常委會通過釋法,海外律師參與香港國安案件要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否則要由特首領導的國家安全委員會判斷和決定。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釋法並沒有增加特首權力,亦無損法院的審判權。
林定國在網誌提到,釋法釐清權責、彰顯一國兩制精神;指法院取得行政長官證明文件的制度,在基本法第十九條都有類似安排。
林定國指,基於國安事務本質,行政機關遠比法院有能力作合適判斷,強調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是向法院提供有約束力的證據,不是取代法院處理訴訟的其他爭議,也不是代替法院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