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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理大衝突,11人被控於油麻地參與暴動,全部罪成。
11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香淑嫻判刑時指,案發當日有關示威的報道是「鋪天蓋地」,就算沒有留意被告也應該因為交通狀況難以到達暴動現場,認為必須有決心並選擇參與其中,才會進入暴動範圍。而且各人穿著黑色衣物,有人帶備汽油彈、打火機等。
裁定全部人暴動罪成,其中一人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物罪成,兩人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亦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