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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刊憲,明年5月1日起全面實施飲品玻璃樽徵費計劃。
根據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的規例,訂明任何人分發玻璃樽裝飲品,必須向環保署登記成為登記供應商,供應商須呈交紀錄及繳付容器循環再造徵費。而儲存、處理、再加工或循環再造玻璃容器廢物均須領有廢物處置牌照,任何人輸入玻璃容器廢物或輸出香港,亦須領有相關許可證。
當局明年2月1日起,接受供應商登記或申領牌照。
政府表示計劃旨在妥善管理和循環再造廢玻璃飲料容器,明年第一季會為供應商簡介安排及協助業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