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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免針紙」司法覆核案在高院審理,入稟一方認為醫務衞生局長無法定權力指明由七名醫生所簽發的「免針紙」無效;政府一方律師就指,在公共衞生處於緊急的情況下,局長可行使廣泛相關權力,案件押後至周五裁決。
7名醫生涉嫌濫發「免針紙」被捕,其後,政府宣布廢除涉事醫生發出的所有「免針紙」。市民郭卓堅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廢除「免針紙」的決定違法。
郭卓堅的代表律師指政府發出新聞稿宣布決定時,沒有援引法律權力來源。盧寵茂無權不接納兩萬張「免針紙」作疫苗通行證,決定違法及程序不當。當局亦曾承認兩萬多張「免針紙」中,部分或屬真確,盧寵茂不能在未有檢視獨立個案的情況下,便決定廢除所有由7名醫生發出的「免針紙」。
代表政府一方的律師指,防疫規例第599L章允許局長發出疫苗通行證指示,規定特定類別的人進入指明處所的限制等,有廣泛及靈活的法定權力。
局長亦有權監督「免針紙」的運作,而當局宣布「免針紙」無效或失效,意思是政府作出「指示」,不接納持特定「免針紙」的人進入特定處所。
法官高浩文聽取雙方陳詞後指,會在周五下午四時前,頒布書面判詞。而早前頒布暫緩廢除「免針紙」的臨時禁制令,會繼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