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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勞工處表示,實施「0+3」後,外傭在醫學監察期間可以在僱主家中工作。
而因應個別家庭狀況,僱主可選擇安排外傭在酒店或賓館完成醫學監察及自行觀察,毋須向勞工處申請,僱主須負責住宿費用及膳食津貼。如在非僱主居所進行醫學監察,以致未能在僱主家中工作,應支付在該期間上班可得的報酬。
至於周一前抵港要在酒店進行檢疫的外傭,如要繼續於酒店完成醫學監察,僱主須負責住宿費用及膳食津貼,並支付期間上班可得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