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兩人在法院旁聽,被指作出滋擾,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裁判官裁定控罪合憲。
正還柙的59歲男被告彭滿圓,由囚車押送法院,67歲女被告趙美英就自行到法院應訊。
兩人涉嫌在今年1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一個法庭,多次拍手滋擾及慫恿他人不服從法庭命令,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當日法庭正處理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的裁決;而彭滿圓另被控藉創辦的YouTube頻道,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兩人早前否認控罪。
辯方提出控罪屬主觀描述,不合比例地限制言論自由,爭議控罪的合憲性,裁判官裁定控罪合憲。
而沒有律師代表的彭滿圓認為控罪不適合,申請終止聆訊。裁判官指,未見有濫用程序或不公平,拒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