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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將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共同審理。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下周一進行案件管理聆訊,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審理。
根據國安法第46條,處理涉及危害國安的刑事審訊,律政司司長可基於保護國家機密、案件有涉外因素或保障陪審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等理由,指示案件毋須設陪審團。律政司司長發出指示後,法庭可在不設陪審團下,由三名法官組成審判庭審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