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指兩人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以虛假陳述,詐騙共七十萬五千元租屋津貼。
麥齊光夫婦早上九時許,抵達北角廉署總部。約一個小時後曾景文亦抵達,兩人先後在中午前離開。
經多個月調查,廉署控告麥齊光及曾景文,串謀詐騙香港政府罪。廉署指,兩人在1985至90年間,互相租住單位,騙取政府的租屋津貼,麥齊光騙取了26萬,而曾景文就騙取了44萬5千元。
兩人虛假地聲稱租約是由無關的第三者定出,又隱瞞和無披露租用單位的所獲利益,而實情租約是由兩人的妻子所訂。
麥齊光被另外加控兩項罪名,包括在86年至88年期間,身為土木工程署工程師,使用租屋津貼申請書時,作出虛假陳述,意圖欺騙政府。
而曾景文就在86至90年期間,用同樣方法使用三份申請書作出虛假陳述,意圖欺騙政府。過程中隱瞞了各自所獲的利益及受益人。
至於二人的太太,無被落案起訴。
事件早前被傳媒揭發,他們7月12日被廉署拘捕,涉嫌騙取政府租金津貼,違反防止賄賂條例。麥齊光於同日辭任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