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指,人民力量議員黃毓民在星期三的宣誓未有完成誓詞,引起疑慮,批准黃毓民下星期三再次宣誓。完成宣誓前,黃毓民不能出席立法會的所有會議,但仍有資格成為各委員會的正副主席候選人。
黃毓民在星期三宣誓,立法會主席曾鈺成重新再聽一次後,認為黃毓民的宣誓有問題。
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若果議員拒絕或者忽略宣誓,未就任的議員會被取消資格。
但曾鈺成說,黃毓民不屬於這一類,因為黃毓民中午主動提出想重新宣誓。曾鈺成已經批准黃毓民在下星期三的大會再宣誓。而議事規則無規定議員最多可以宣誓多少次。
而未完成宣誓前,黃毓民不能參與立法會,包括委員會的會議,但只要有人提名他,他仍然合資格成為委員會正副主席的候選人。
與黃毓民同屬人民力量的議員陳偉業,無回應黃毓民下次宣誓時會否讀齊誓詞的全部字眼,但他相信黃毓民的宣誓將會符合法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