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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士柏種票案三被告判監禁

京士柏種票案三被告判監禁

去年區議會選舉京士柏選區種票案,再多三人因串謀行騙及選舉舞弊,被判監二至四個月。

其中一名被告楊佩君,是候選人黃標的餐廳員工。她在去年六月至七月,把自己油麻地的住址,給兩名同事登記為京士柏區選民,判入獄四個月。

裁判官表示,被告雖然不是始作俑者,但提供住址給他人在選舉中舞弊,顯示她並非一時犯錯。

涉案的兩名同事戴海龍及陳鋅栩,以虛假地址登記做選民,並在選舉中投票,同樣是嚴重罪行,各判入獄兩個月。

裁判官認為,三名被告雖然無收受利益,但辯稱為了幫助親友而犯案,不能作為減刑理由。其中兩人獲准以五千元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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