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十個環保團體聯署,批評政府提出修改環評程序只是求快,不講求質素,要求政府改善。
長春社、綠色和平等十個環團批評政府提議修改的環評條例,並無涵蓋針對光污染、碳中和目標、氣候變化等問題,未能彌補現時的漏洞,又指政府現時提出容許項目倡議人可以在規劃項目早期,甚至在當局發出環評研究概要前便進行生態基線調查,會令公眾和關注團體未能就調查方式提出意見,或引致低估部分環境的生態價值,認為應該在不同的工程階段持續更新環境資料,並有機制吸納公眾意見。
環團認為有關做法不會嚴重影響工程進度。
長春社公共事務主任周藹銓:「對比政府發展整個程序,首次提出和入伙的時間,完整的發展程序,看見整個環評佔的時間其實不是很多,甚至已經是短過現在局方所建議的時間,所以如果還在說環評是阻礙發展、阻礙發展時間是無理指控,因為以往可以看見一些例子,環評佔的時間根本就不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