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019年10月灣仔反蒙面法示威,十一人被裁定暴動罪罪成 。
十一名被告在親友陪同下,到區域法院聽取裁決,他們被控2019年10月6日在灣仔杜老誌道近軒尼詩道交界一帶參與暴動。
法官林偉權裁決時指,各被告被搜出保鮮紙、口罩等,認為他們蓄意裝備參與示威,又指即使沒有證據證明各人曾有暴力行為,但他們選擇留下成為暴動一分子壯大人群聲威,鼓勵及支持其他暴動者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因此裁定十一人暴動罪成。
另外,其中七名被告因被捕時戴口罩或防毒面罩,被裁定身處在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