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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有無家者到康文署請願,不滿署方就三年前丟棄家當,只向每名無家者賠償一百元。
社區組織協會陪同無家者在康文署總部外請願,有無家者說,康文署當日丟棄物品前沒有通知他們,如今只向他們賠償一百元,根本不足以重新購買床褥、衣物等,認為事件對他們是侮辱。社協就批評當局,至今亦沒有向無家者道歉。
事發在2019年12月,多名無家者擺放在通州街公園的家當被丟棄,法庭早前裁定康文署沒有以合理程度看管無家者物品,須向每名入稟索償的無家者象徵式賠償一百元。
康文署回應查詢時指,署方不會就判決上訴,會考慮判詞,以籌劃將來處理類似行動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