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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計劃立法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租戶追租,法例有效期最多半年,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期望業主不要迫死租客,業主及租客能以協商共渡時艱,保住中小企及穩就業。
疫情下各行業受衝擊,捱不下的店舖只好結業,財政預算案宣布將盡快立法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包括防疫抗疫基金涵蓋的17類處所及零售業租戶欠租時採取法律行動。法例有效期為三個月,可按需要再延長,法例在六個月後會自動失效。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希望業主在這段時間不要用法律行動迫死租客,有甚麼問題便大家商量,希望有空間,爭取一個空間,想辦法一起捱過去。」
政府消息人士指,業主除了不能入稟追租外亦不能干擾租戶運作,例如截水電,違者會被罰款租金3倍或最低五萬元,假如業主因此面對周轉問題,金管局會與銀行溝通,以彈性態度處理。
經營健身中心的Zoe現時每月要交逾11萬元租,她稱如非必要都不希望動用相關法例,擔心業主不續租。
Zoe:「對於一些同行來說,知道很多健身界的手足可能真的很拮据,這時候突然間不能拿到一筆錢出來交租,若這條例業主不能追租,可能這一刻幫到他們過這一關。」
地產建設商會認為,疫情下業主及租戶同樣經營困難,責任不應只落在大業主身上。
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有些地產商將物業抵押給銀行,他要付利息,租金不能追收,租金已經減少,知道有些減租百分之30、40、50、60、70也有,不能追收租金但要付利息,業主哪裡有錢付利息。」
政府計劃相關法例本周五刊憲,爭取盡快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