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物業管理經理早前承認五項展示或管有煽動刊物罪,判囚8個月。
41歲被告蔣頌生由囚車押送到法院。
他在反修例事件612兩周年前夕,及國安法首名被告唐英傑案件首天審訊及裁決後,先後四次張貼海報,內容包括唐英傑案主審法官相片配上「狗官」、「死全家」等字眼。
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認為,案發時社會運動已平靜下來,被告行為無疑令冷靜社會氣氛死灰復燃,其中在高院男廁內張貼相關海報情況最為嚴重,認為會刺激到本來激動的旁聽者情緒升溫;而貼於天水圍一間幼稚園的海報,位於校園出入口,有機會荼毒年輕學童心靈,考慮到所有案件在短期內接連發生,各項罪名刑期同時執行,共判監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