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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委會候任委員須於本月十五日前提交書面誓言

選委會候任委員須於本月十五日前提交書面誓言

【Now新聞台】所有選舉委員會候任委員,於本月十五日前簽署並提交書面誓言。

選舉事務處提醒所有選舉委員會候任委員,包括當然委員、由提名產生或選舉産生的委員,於本月十五日前提交書面誓言,委員要自行安排律師或在政府總部的特別櫃檯由專人監誓。委員提交書面誓言後,方納入本月二十二日發表的正式委員登記冊,成為新一屆的選舉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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