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4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測。
名單如下:
(已經完成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任何在二○二一年九月八日至九月二十一日期間曾身處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九月十九日至九月二十一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香港九龍荔枝角荔枝角道 873 號一號.西九龍西九龍薈 1 樓 2-3,11-13 及 15-18 號舖香港靈糧堂秀德幼稚園(二校)
(2) 香港新界將軍澳常寧路 2 號厚德邨 TKO Gateway 東翼地下 KG02號舖保良局方王換娣幼稚園
(3) 香港九龍荔枝角荔枝角道 873 號一號.西九龍西九龍薈 1 樓 6-8號舖香港靈糧堂秀德幼稚園 / 香港靈糧堂秀德幼兒園
2. 在二○二一年九月八日至九月二十一日期間於香港北角寶馬山道校園徑 1號漢基國際學校就讀小學部一年級的學生及曾面授該等指明級別學生的指明學校老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老師),須於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九月十九日至九月二十一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