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去年六四維園未經批准集結案,其中12名被告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趙恩來、麥海華等人抵達區域法院出席聆訊,其餘正在服刑或還柙的被告,包括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等則由囚車押送到法院。
12名被告各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何俊仁、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郭永健及陳皓桓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全部人均承認控罪。
案件有另外八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梁耀忠、鄒幸彤不認罪,案件11月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