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指,違法行為都要依法處置,呼籲市民行事前三思,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不會因為學生身份不作檢控,但在法庭時或可作求情理由,又提到民陣等團體解散,不會令違法行為一筆勾銷。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回應國安處拘捕港大學生時指,任何人犯法都要依法處置,呼籲市民要守法。
李家超:「我們是守法社會,講求法治重要性,所以每個人必須為自己行為負責。我希望大家以後打算做任何事時,都從守法角度三思。」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宣揚恐怖活動是嚴重罪行,不會因為特定身分而不檢控。
鄧炳強:「只是學生,為何要控告?任何人不論身分,犯了法都要付出法律代價。你當時犯法,作為特別身分,是否作為求情原因,留待法庭去講,並不能因為特定身分、特定角色、特定職業,從而犯了法都不控告,我們一定要公平原則。」
他不願透露有無調查612基金是否涉及違法行為,但強調不論教協還是民陣,即使解散了,仍有法律風險。
鄧炳強:「即使這些組織自行解散了,你們所犯的罪行不會一筆勾銷,但如果他們自行解散,這相對地對社會的遺害減低了,因為已結束,對所犯的罪孽,亦減低你們的罪孽。
他重申,任何組織宣揚暴力或與外國組織有不尋常金錢交易,都會全力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