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修訂《電影檢查條例》,危害國家安全的影片不宜放映,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指,已經向業界代表解說指引,但通過電檢不代表可以免於被執法部門起訴違反國安法。
政府修訂《電影檢查條例》,檢查員須防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危害國安的影片不可上映,條例上月已實施,再交立法會審議。
邱騰華指,已舉辦多場簡報會向業界解說條例。
邱騰華:「當我們解釋清楚指引,尤其是具體地將那個範圍,或者我用一個比喻就是一個紅綫的範圍劃清楚,其實對於他們是有幫助的,當然他們亦會擔心執行的時候會否有不清晰的地方,將來產生爭拗。」
有議員關注電影通過檢查制度是否可免於被執法部門起訴。
立法會議員(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馬逢國:「這個牌照會否成為他們可以豁免被追究或被起訴的原因?放映的場所或參與的人是否需要承擔法律上的責任?」
邱騰華:「不可以因為電影送檢,審完之後就作為免死金牌,反過來亦不能說,一套電影完成拍攝,如果用來做其他事,真的干犯了國安罪行的時候,當然會受國安條例懲處,所以很清楚劃分,是用不同的法例去處理。」
有議員關注,負責電檢的職員是否受足夠培訓審查涉及國家安全的題材,政府指他們會持續提供培訓,若涉及法律問題必須諮詢律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