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有調查反映,劏房戶的水電費由於與其他住戶共用水電表,以致不清楚實際水電費,普遍受訪住戶繳付的水電費均高於一般用戶,懷疑業主濫收,促請政府將濫收刑事化及協助租戶設獨立水電表。
社區組織協會四至六月問卷訪問三百多戶天台屋、劏房和板間房租客,普遍四個家庭共用一個註冊電表及水表,水電費都繳付予業主,逾九成人不知道單位實際的水電費。
受訪住戶繳付的電費中位數為504元,每度電中位數為1.6元,最高每度電更達2.3元,較中電平均電價約$1.2元,高出1.8倍。
水費亦較水務署收得貴,受訪住戶繳付水費中位數150元,每立方米用水為15元,最高達20元,較水務署水費連排污費12元的最高水平為高。
左女士與女兒居於80呎劏房,跟四戶家庭攤分水電費,覺得不公平。
劏房租客左女士:「我們基層被壓榨,真的很辛苦,自己辛辛苦苦,為何用的水與大家用的水是一樣的,為何我們要特別收貴一些,電費也是,為何要要收貴一些,為何不可按照租單,政府收多少,就收我們多少錢。」
社協促請政府將濫收水電費刑事化。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戚居偉:「要刑事化,增加阻嚇力,令業主自己不要那麼猖狂,每次都要租客投訴,等於有投訴渠道無人投訴的問題。」
他們促請政府協助租戶設立獨立水電表,並加快落實租管和興建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