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區議會選舉京士柏選區種票案,再有五名被告判刑,各人入獄兩個月,他們表示不會提出上訴。
五名被告年齡介乎39至65歲,在標記樂園粉麵餐廳任職侍應和廚師。他們早前承認選舉舞弊罪名,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判刑。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各人出身不富裕,一直勤奮工作,今次犯案不是為了回報,當時不知事件嚴重,事後感到非常困擾,希望裁判官考慮到五人是家庭唯一經濟支柱,加上重犯機會微乎其微,可以從輕發落,服刑後過新生活。
但裁判官不接納,又指選舉舞弊非常嚴重,要判處監禁。量刑起點為三個月,認罪扣減3分1刑期,判即時入獄兩個月,五名被告都不提出上訴。
案情指他們去年應不知名人士邀請,在空白選民登記表格上簽名。表格地址一欄後來被填上豉油街富達大廈一個單位,其後在選舉中投票。
至於涉案的京士柏選區候選人黃標,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捕,但至今仍未被落案起訴,被判監個案的案情也沒有透露誰人在背後指使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