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美籍律師被裁定前年12月在銅鑼灣港鐵站襲警罪罪成,被告即時還柙等候判刑。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控罪指被告於前年12月7日,在銅鑼灣站近F出口樓梯間,襲擊警員俞樹生。
裁判官林希維裁決時指,被告問案中休班警員是否「POPO」時,警員否認是因為該字詞帶不尊重及貶低身份的意思,加上警員當時有提出,若被告放開警棍會出示委任證,認為警員非刻意隱藏身份,而警員在被告再詢問時,已大聲承認身份,被告不可能不知道他是警察。
裁判官又認為被告用的武力並非自衛,是不合法,裁定襲警罪成,被告須即時還柙,下個月6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