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提出修例,容許在律政司工作的律政人員可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大律師公會指,有關做法會削弱本港資深大律師在國際間的地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修訂是希望具能力的人士享有一視同仁的機會。
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蘇朗年:「這個建議如我所言,是會削弱國際間對香港資深大律師的地位。因為人們會問,你是甚麼類別的資深大律師?你是否真正的資深大律師?或者你是臨時的,這是我們不認同的。」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律政人員、政府的律師,完全符合政府所提及的資格,亦是本來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是可以委任該人士為資深大律師。但因為他不是大律師,而他做的工作,出席訟辯的工作不變,他有不公的限制。我們的建議是移除不公平的限制,要求律政人員可享有一視同仁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