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721元朗白衣人暴動案,吳偉南等五人被裁定參與暴動罪名成立,首被告王志榮就被判無罪。
綽號「飛天南」的吳偉南,是唯一選擇庭上自辯的被告。
法官葉佐文裁決時指,吳偉南的供詞不盡不實 ,一派胡言,不接納他想充當和事佬的說法,指他並非村民和執法人員,但當時並無報警,搶棍驅散黑衣人是不合理;而他用棍打倒一個黑衣人後,對方面部已經向下,但他沒有收棍意圖,不可能是出於自衛,裁定他及另外四名被告黃英傑、鄧懷琛、鄧英斌、蔡立基暴動罪名成立,全部人即時還柙。
至於首被告王志榮被判無罪後離開法院,法官指他與呈堂片段中被指參與暴動的男子形態不盡相同,未能證明是同一人,裁定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