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等三人被控去年四月在酒吧聚集,違反限聚令,法庭裁定罪名不成立,但酒吧負責人無遵從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指示,罰款5000元。
被告之一的陳淑莊抵達法院應訊。
她與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以及酒吧負責人陳偉才,被控去年4月2日至3日在旺角大南街一間酒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及營運涉案酒吧等四罪。
裁判官裁決時接納辯方陳述,當晚聚會目的是舉行會議,協助酒吧業界明白涉及酒吧的防疫規定,符合限聚令豁免範圍「傳揚有助預防疾病資訊」的聚集, 又指雖然各人在會議期間曾點飲品,甚至提過關於選舉的事情,但不足以改變會議主要目的。
但裁判官接納控方證人引述,當時酒吧職員未有為所有人量體溫 ,加上有多於四人一枱情況 ,裁定酒吧負責人陳偉才作為餐飲業務負責人,未有遵從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指示,罪名成立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