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大棠荔枝山莊違規營辦食肆,拒絕執行清拆令,被判罰款3萬至8萬元。
違規需要清拆的酒家沒有開門,門口張貼告示,指食肆要裝修,暫停營業。魚缸內仍有活魚,廚房雖然關上燈、收了爐,但爐具廚具、油鹽醬料一應俱全。看守門口的老伯承認,酒家上星期仍有開業。
海鮮酒家位於通往大棠荔枝山莊的路口,由梁福元三位親哥哥、他的侄仔,以及梁福元擔任董事的大棠荔枝園共同擁有。
根據規定,荔枝山莊只可作鄉村觀賞用途,當局去年巡查發現這間酒家,要求業主在兩個月後清拆,但五名業主由去年五月限期至今,超過一年仍繼續做生意,亦不清拆。
裁判官馬漢璋在庭上表示,考慮到五名被告認罪,酒家的生意亦非涉及豐厚利益,四人各被罰款三萬至五萬元。大棠荔枝園則被判罰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