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有關選舉制度的法案委員會開會,審議煽惑投白票等條文。政府重申,煽惑行為要是公開,以及能證實其違法意圖。另外,有議員關注參選人提名表格,會否包括擁有其他國籍及與外國政治組織聯繫等資料,政府指在制定表格範本時,會先諮詢資格審查委員會。
選舉制度修訂的法案委員會續會,審議規管煽惑投白票等行為,條例列明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煽惑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違法。
立法會議員(香港島)葉劉淑儀:「好像以前般,傳一件月餅,裡面塞入紙張,叫人別投票也可以?」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我們覺得都有可能是屬於公眾散播信息的活動,應都屬於公開活動所涵蓋的。」
立法會議員(新界西)鄭松泰:「例如『一票不投建制派』,對某人而言,這選舉都只有建制派參選,那即是叫你別投票,這算不算,在這理解下是犯法?」
鄧忍光:「鄭松泰議員的假設是很難證實的假設,因為『建制派』在法律上沒有定義。任何檢控,最後在舉證方面,要證實他有犯法的意圖。」
立法會議員(九龍東)柯創盛:「2019年(區議會選舉),我們許多票站都出現『和你排』、『和你坐』,類似這些情況,這條(27A)也不能規管?」
鄧忍光:「其實阻礙、妨礙其他人投票,在選舉非法舞弊行為條例中已可規管。」
另外,工聯會麥美娟關注參選人提名表格須填寫的資料。
立法會議員(新界西)麥美娟:「是否包括我之前提過的,他是否持有BNO,有否其他國家的國籍,或者他有否與其他外地政治組織有聯繫,甚至曾否在選舉中獲資助。」
鄧忍光:「我們現階段的想法,會在提名表格要求填寫基本資料,而在另一份表格,就提供這些資格審查委員會需要的資料。」
政府指在制定表格範本時,會先諮詢資格審查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