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五歲女童被虐致死案,女童生父和繼母謀殺罪成,被判終身監禁。法官指,兩人犯案持續五個月,清楚知道女童傷勢,但無阻止對方,又為隱瞞傷勢,無帶女童求醫,而繼外婆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成,判囚五年。
被告判刑後,由囚車押離高等法院。
警方展示部分證物,包括用來虐待受害兄妹的剪刀、拖鞋和滕條,對這宗悲劇深感痛心,指警員調查感到非常憤怒。
法官黃崇厚判刑時說,兩名被告的虐待行為持續五個月,清楚知道對方的行為,但都無阻止,繼母是負責照顧女童的人,為她洗澡,沒可能不知她身上的傷勢。生父辯解說,為了令妻子冷靜,才附和她要體罰女兒的訊息,是違反常理。
生父和繼母指,綁住女童是要防止她偷食物及抓傷口,法官亦認為是不合常理,女童只因長期捱餓才在家中取食物,要她停止抓傷口,最好的方法是求醫,讓她接受適切治療,但兩人並無這樣做,是因為自私,怕被人發現女童傷勢,希望逃避法律責任。
法官接納繼母與兩名小童相處,有時關係緊張,會承受壓力的說法,但不認同她當時的精神狀態,會令她不清楚自己的行為後果,二人謀殺罪成,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至於兩項虐兒罪成的繼外婆,法官同意,她大部分時間都不在家,但小童傷勢明顯,她看到都無實際行動制止,等同默認兩名被告的行為,是她的主要罪責。
而她是唯一能施以援手的人,甚至是兩名小童的唯一希望,但因出於自私,沒有帶他們求醫,假如女童有機會接受治療,或可不用死,由於她不認罪,沒有任何減刑理由,兩項控罪共囚5年。
法官用英文宣讀判刑後,說留意到繼母早前手持聖經宣誓,轉用中文向她讀出一節聖經,內容指人若果認自己的罪,神會赦免他的罪,說「相信可能你都會記得」。
法官曾考慮索取受害男童X的心理創傷報告,但獲告知X不願接受評估,最終沒有作出命令,在判刑時緊記事件對X造成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