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年8月18日民陣流水式集會,李柱銘、吳靄儀、黎智英等人被控兩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罪名成立,押後到本月16日判刑。除了正還柙的黎智英、區諾軒及梁國雄,其他人獲准保釋候判。
多名被告包括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工黨李卓人、何秀蘭、前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吳靄儀等到庭應訊,因國安法案件被還押的黎智英及梁國雄,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法院。
案件涉及前年8月18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九人被控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項控罪,法官胡雅文裁定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李柱銘全部人兩項控罪均罪成。
法官胡雅文在判詞指,當日由維園至遮打道,確實出現未經警方批准的公眾集結。從新聞片段所見,當時是由指定領袖,手持大型橫額,群眾跟隨由維園起步,一直行至中環,過程中高叫口號。部分被告在事前訪問中,多次暗示港人非常靈巧,可以繞過當局禁止遊行的決定,是刻意地借安全為由繞過法律。
加上被告當時所經路線,與警方拒絕的遊行路線相同,法官認為絕非巧合,認為當時目的並非辯方所說的疏散人群,而是一次有計劃的集結,裁定各被告兩項控罪罪成。
另外,同案的區諾軒早前承認所有控罪,梁耀忠則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