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政府部門處理私人樓宇污水渠誤駁至雨水收集系統的情況,認為環保署及屋宇署均有不足,有大廈經過11年仍未糾正問題,建議兩個部門考慮採取聯合行動,以提升執法能力。
大廈駁錯渠,會令未經處理的污水直接流入大海,造成污染及臭味問題,環保署估計,由駁錯渠引致的污染排放量,約佔全港近岸水域的總排放量三成。
申訴專員發表調查報告,批評屋宇署在處理個案時嚴重延誤,有個案超過11年仍未解決。
其中一宗個案,屋宇署09年接獲環保署轉介,經視察及測試後,確定大廈的地底污水渠管錯駁至公用雨水井,先後向業主立案法團發出警告信及清拆令,但大廈一直沒有跟進。直至2019年,即十年後,屋宇署才提出檢控,到今年初,法團才委聘承建商處理。
屋宇署解釋,負責個案的職員被調配處理其他更逼切的個案,令這個個案2015至2018年間無任何進展。
公署認為,個案數年間沒有進展,情況極不理想,促請屋宇署汲取經驗,安排人手持續處理其他工作,又建議署方主動協助三無大廈將相關個案轉介民政總署跟進。
至於環保署在入屋蒐證方面有實際困難,樓宇渠管錯綜複雜,單憑在外圍觀察未能確定駁錯渠的位置,難以達致向法庭申請入屋令的要求,即使入到屋,如用戶暫停使用設施便不能成功採樣測試。
公署認為,署方應徵詢律政司意見,探討以環境證據申請進入處所的手令,和考慮具備入屋權力的屋宇署採取聯合行動,提升執法能力。
另外,公署認為渠務署在查找和轉介個案及實施紓緩措施方面,表現恰如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