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受傳媒專訪時指,傾向以一條綜合條例草案的方式,處理修改選舉制度,立法會將「開快車」審議。
林鄭月娥接受《文匯報》專訪,談及選舉制度的改革。
她指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後,特區政府要修改逾20條主體法例及附屬法例,一定要在12個月內完成所有工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專責小組及律政司的草擬法律科,都已展開相關工作。
林鄭月娥指,初步傾向以一條綜合的條例草案形式處理政改,而不是逐條條例審議,相信會是「很厚」的法例,又指已得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支持,引述對方指立法會有需要時會增加會議,其他會議亦會「讓路」,確保有充足時間審議法例。
她形容「這件事太重要」,與國安法不相伯仲,因此由草擬工作到公眾解說,她都會親自督導,不會「下放」予給其他人。
訪問中,林鄭月娥被問到擔任行政長官要甚麼能力,她說標準很高,除了愛國愛港,還要得到中央信任,很好地掌握香港憲制秩序、有管治能力,並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愛戴。
她指自己做了行政長官近四年,經歷了香港回歸以來最嚴峻的挑戰和最困難的局面,做特首還需要堅定,即使受到很大壓力,個人受到批評和打擊都要堅持做對的事情,要有擔當。
她相信香港有不少人都符合要求,只是以往惡劣的政治環境令許多人卻步,希望今次政改後,有更多有能之士加入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