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公布香港電台檢討報告指,港台的編輯管理制度存在缺失,嚴重依賴合約員工,建議加強編輯管治及人力資源管理。
政府去年5月成立檢討港台專責小組,由首長級政務主任丁葉燕薇領導,經過七個月的工作,公布連附錄112頁的報告。
專責小組指,港台的編輯管理制度存在缺失,無記錄編輯流程和決定,亦無劃分各級編輯人員的權責,問責意識薄弱。
編輯決定主要由個別製作單位,按個人判斷作出,總編輯及高層管理人員角色被動,處理爭議及敏感編輯事宜主要透過口頭方式上報。
在處理投訴方面欠缺透明度,不能夠確保投訴得到妥善、客觀及公平處理,亦無向公眾交代跟進工作,無向港台管理層、商經局和顧問委員會充分匯報。
報告指港台有540多位節目主任職系公務員,但全職及兼職合約員工和第二類服務提供者,合共超過2200名,嚴重依賴這些員工,其中第二類服務提供氾濫至76個工種,批評在監察表現等方面管理鬆散,若把關不力,會出現利益衝突私相授受的風險。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創意產業)梁卓文:「一年多前一名港台公共事務組節目中,他們一名主管批出第二類服務合約予一名演員,而該名演員眾所周知涉嫌干犯嚴重刑事罪行,當時主管明知他已被捕及控告,仍然照批出(合約),我們問他時,他是完全不覺得有甚麼不妥當,所以完全缺乏風險管理的意識。」
政府稱報告並非針對港台製作的一些敏感報道,而是要檢討制度。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每次通訊局作出裁決後,通常要幾個月、很多過程,港台的處理方法都是接受,然後節目下架,亦都問他們,在嚴重的指控以及個案被裁定違規時有沒有一個制度,令港台正面處理問題,確保不會犯同樣的錯誤。」
專責小組建議加強港台的編輯管治,強調總編輯的決策角色,加強管理合約員工及第二類服務提供者制訂行為守則,妥善管理利益衝突及港台形象。
政府稱並非要減省人手,而是要確保聘請的人,不要與節目主任職系的工作重疊。
報告又建議港台與顧問委員會建立積極的夥伴關係,主動向委員會徵詢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和質素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