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批准工聯會議員麥美娟,就規管劏房業主濫收水費的私人條例草案。
立法會議員(新界西)麥美娟:「政府支持水務設施修訂條例,體現到一件事,政府覺得有些事急就先做,不要等整個大量修訂,其實是一個好的現象。水務署其實都正在做水務設施條例檢討,他們支持讓我在他們做檢討前提出修訂,因為他們檢討需時,要多數年的時間。今次他們支持我提出修訂,可以令條例早數年實施。」
麥美娟早前以私人草案形式,修訂水務設施條例,建議劏房業主只能按水務處的金額收費,由於修訂涉及政府政策,根據基本法,必須獲行政長官書面同意,才可向立法會提出及審議,而林鄭月娥作書面批准後,麥美娟的私人條例草案須經立法會分組點票才能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