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强懷疑一邊駕駛一邊出席立法會視像會議,他事後在社交網頁指已盡快找位置停車。根據法例,駕駛車輛時不可使用手提式流動電話,否則屬不小心駕駛。
郭偉强中午出席房屋事務委員會視像會議,到審議議員議案期間他參與表決,期間虛擬背景畫面見到他佩戴了安全帶,安全帶由右至左,顯示他坐在車廂右方,即是司機位的一方。畫面亦一度閃過軚盤,亦清楚看見掛在車頭的吊飾及口罩。
當輪到郭偉强宣讀自己動議時,他要求主席張宇人協助。
郭偉强:「如果我要讀,我要轉畫面,我轉畫面會沒有視像。」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張宇人:「我為了節省時間,我讀。」
郭偉强:「多謝主席,功德無量。」
會議期間郭偉强不時四處張望,無望到畫面及鏡頭,懷疑駕駛的片段前後長約十分鐘。郭偉强在社交網頁回應媒體報道時指,已盡快找位置停車才繼續會議,又指自己在車上避寒,強調馬不停蹄為社區服務。
根據法例,駕駛者在車輛行駛時不可使用手提式流動電話,除非裝設免提式裝置。《道路交通條例》訂明任何人駕駛車輛時,若無適當謹慎及專注即屬不小心駕駛,最高刑罰監禁六個月。